开失业证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
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表
一份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表(具体项目可能因地区而异)
照片
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彩照
学校或培训机构证明
从学校毕业或肄业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毕业或肄业证明
择业期处于无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劳动关系解除证明
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交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完整的职工工作档案
个体或企业停业证明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停业(注销)的需提供工商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注销)证明
灵活就业和自由职业者证明
提供村居(社区)出具的停止灵活就业或停止自由职业证明
退役军人证明
军人退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需提交退役证明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安置证明
职业资格证书
具有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交相关证书原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婚姻生育证明《计生证》
解除挂靠关系证明
刑满释放证明
异地迁转户粮关系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挂靠在劳动或人事行政部门的人员,凭解除挂靠关系的证明及本人档案
根据以上材料,劳动者可以进行失业登记,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部分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