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管辖是什么

时间:2025-01-11 08:51:50

共同管辖是指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的情形。这种情况可能由于多种原因产生,例如诉讼主体为复数且他们不在同一个法院辖区,或者诉讼客体为复数且它们不在同一个人民法院的辖区。在共同管辖的情况下,原告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原告同时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则最先立案的法院取得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