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低保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低保申请表:
需要填写完整的低保申请表,可以在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领取或下载。
身份证件:
需要提供本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簿或居住证:
需要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家庭成员及其收入情况:
需要提供家庭成员的姓名、年龄、与申请人的关系、职业、收入等情况。
房产证明和车辆证明:
需要提供家庭的房产证明和车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收入证明:
需要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包括工资、福利、退休金、社保等收入证明。
财产证明:
需要提供家庭成员的财产证明,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证明。
其他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残疾证、医疗证明、失业证等。
书面申请书:
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报申请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居委会调查核实:
居委会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者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和调查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
街道办事处审核:
街道办事处应在10日内对申请者家庭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送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审批。
县民政部门审批:
区民政部门应在10日内对申请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领取救济金:
经批准可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的家庭,凭银行存折到指定银行领取救济金。
其他相关证明:
如结婚证、离婚证、残疾证、失业证明等,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
综上所述,申请低保时,需要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进行申请,并经过初审、审核和审批等程序。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